全省古籍普查工作概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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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省古籍普查工作概况

 
 

 

古籍普查是对现存古籍的品种、数量、级别等次、破损情况和保存保护环境所进行的调查、鉴定和记录。古籍普查的主要内容是对登记的古籍进行详细清点和编目整理,建立中华古籍综合信息数据库。通过古籍普查,可以使国家全面了解和掌握各级图书馆、博物馆等单位和民间所藏古籍情况,以便有重点、有针对性地开展古籍保护工作,加强对古籍的管理,促进对古籍资源的利用。所以,古籍普查是古籍保护的基础性工作,是古籍抢救、保护与利用工作的前提。   

 2007119,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》,同年228日召开了全国古籍保护工作会议。省文化厅谢文明副厅长和省图书馆石丽珍馆长代表我省参加了会议。吉林省图书馆在3月15日召开的七届二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上,馆长石丽珍同志传达了全国古籍保护工作会议精神,并提出了我省古籍普查和保护工作建议。省文化厅副厅长谢文明同志发表了讲话。他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把古籍普查和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。他特别强调了古籍在传承文明和发扬优秀文化传统中的巨大作用,大家要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投入工作,希望各方面给予更大的理解和支持,协调配合,争取我省的古籍普查和保护工作走在全国前列。

20077月,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文件《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》(吉政办发[2007]35号),建立了由文化厅牵头,发改委、财政厅、教育厅、科技厅、省民委(宗教局)、新闻出版局组成的吉林省古籍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,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文化厅。我省古籍普查工作开始启动。

吉林省首届古籍普查培训班于2008120-28在省图书馆二楼举办。对吉林省图书馆、长春市图书馆、吉林市图书馆、通化市图书馆、延边州图书馆、靖宇县图书馆、宽城区图书馆、吉林大学图书馆、长春中医药大学图书馆、北华大学图书馆、吉林师范大学图书馆、延边大学图书馆、吉林省社科院图书馆、吉林省博物院等14家古籍收藏单位的24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古籍普查培训,为下一步古籍保护工作提供了人才保障。到2008年年底,全省一、二级古籍普查已接近尾声。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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